各縣市區人民政府,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、城陵磯新港區、南湖新區、屈原管理區,市直各單位,中央、省屬駐岳各單位:
為深入貫徹落實產業強市戰略,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、調整經濟結構、籌集發展資金、推進制度創新等方面的作用,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,根據《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》(湘政辦發〔2019〕61號)精神,經市人民政府同意,現就加快推進我市企業上市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明確上市工作總體目標
按照省政府“破零倍增”計劃要求,力爭到2025年全市上市公司數量翻一番。其中平江縣、岳陽樓區、云溪區、岳陽經開區、城陵磯新港區各新增上市公司1家以上;岳陽縣、華容縣、湘陰縣、臨湘市、汨羅市、君山區要實現上市公司零的突破;南湖新區和屈原管理區新增省重點上市后備企業1家以上。(責任單位:市金融辦,各縣市區政府、管委會)
二、建立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制度
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,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金融辦主要負責人擔任副召集人,市金融辦、市發改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工信局、市市場監管局、市國資委、市稅務局、市人民銀行、岳陽銀保監分局、市委網信辦、市檢察院、市司法局、市財政局、市人社局、市自然資源規劃局、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為成員的市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,負責統籌指導全市企業上市工作,研究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的困難問題,加快企業上市步伐。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,市金融辦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。
三、加強上市后備資源培育
圍繞全市產業發展戰略,篩選一批主營業務突出、市場競爭力強、發展前景廣闊、具有較好上市基礎的企業,納入市級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,積極推薦進入省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,并分類指導,形成“儲備一批、培育一批、改制一批、申報一批、上市一批”的梯隊培育機制。定期采取集中培訓、上門服務等形式,分層次對后備企業開展上市輔導培訓,增進資本市場知識。鼓勵支持后備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,建立現代企業制度,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。積極爭取設立湖南股權交易所岳陽辦事處,為后備企業提供培訓咨詢、投融資對接、上市輔導等綜合服務。(責任單位:市金融辦、市工信局、市科技局、市國資委、市人民銀行、岳陽銀保監分局)
四、推動后備企業和上市公司多渠道融資
分層次分行業搭建融資推介平臺,引導銀行、融資擔保、小額貸款等機構加強對后備企業的信貸支持。積極引導創業投資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后備企業培育。優先支持后備企業申報貸款貼息、產業引導資金、科技資金等政策性扶持資金。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采取增發、配股,發行債券、衍生品等方式進行再融資,壯大資金實力。積極協助對接省國有投融資平臺,幫助困難上市公司融資紓困,促進上市公司健康發展。(責任單位:市金融辦、市工信局、市科技局、市國資委、市人民銀行、岳陽銀保監分局)
五、建立上市重點推進企業聯點幫扶制度
按照省、市有關規定,建立上市重點推進企業聯點幫扶制度,對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中具有上市前景的企業進行“一對一”幫扶,明確聯點幫扶的市級領導和部門單位,制定幫扶方案,梳理問題清單,實施全程跟蹤服務,及時解決困難問題,力爭聯點幫扶企業3年內上報材料至省證監局、5年內實現上市目標。聯點幫扶企業實行動態管理,實時調整。(責任單位:市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)
六、營造企業上市良好環境
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湘政辦發〔2019〕61號文件精神,積極作為,履職盡責,形成鼓勵支持企業上市的良好氛圍。
(一)加強對企業上市的指導、支持和服務。市、縣市區金融部門要強化與有關部門的聯動,加強對上市后備企業的調研指導,幫助解決實際問題。積極支持和引進優秀上市保薦、財務顧問、審計評估、法律服務等中介服務機構參與上市工作,完善上市中介產業鏈條。證券公司、律師事務所、會計師事務所等上市服務機構積極開展上門服務,宣傳政策法規,強化資本市場法治意識,幫助企業規范發展及上市。
(二)建立企業上市有關事項辦理綠色通道。發改、財政、人社、自然資源規劃、生態環境、商務糧食、國資、市場監管、稅務等部門在后備企業辦理股份制改造、資產重組、上市申報等事項過程中提供“綠色通道”服務,依法依規及時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或情況說明,自企業報送材料齊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。
(三)妥善解決企業上市歷史遺留問題。自然資源規劃、稅務、科技、市場監管、國資等部門,對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的土地房產確權、稅費繳納、股權糾紛、證照補辦和行政許可銜接等歷史遺留問題,給予指導和支持,及時出具相關證明文件。市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加強統籌協調,推動解決復雜歷史遺留問題。
(四)落實企業上市相關稅收優惠政策。嚴格執行企業上市過程中關于增值稅、企業所得稅、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。
(責任單位:市直相關部門單位,各縣市區政府、管委會)
七、加大企業上市工作獎補力度
(一)對通過湖南證監局輔導驗收的擬上市企業,在香港聯交所、紐約證交所、納斯達克證交所、倫敦證交所上市的企業,異地借殼上市后將上市公司注冊地址遷至我市的企業,由市財政給予適當經費補助,其中岳陽樓區、云溪區、岳陽經開區、南湖新區的企業補助200萬元,其他縣市區的企業補助100萬元。同時,企業所在地縣市區政府(管委會)給予不低于200萬元的補助。
(二)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再融資,募集資金投資本市的,市財政按投資金額分檔累進計算對企業進行補助:投資額1億元(含1億元)至6億元(含6億元)部分按萬分之六補助,6億元至10億元(含10億元)部分按萬分之四補助,10億元以上部分按萬分之二補助。
(三)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,市財政給予30萬元補助,所在地縣市區政府(管委會)給予不低于50萬元的補助;對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湖南股交所掛牌的企業,市財政給予20萬元補助,所在地縣市區政府(管委會)給予不低于30萬元的補助。
(四)市財政每年為企業上市培訓輔導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。
(責任單位:市財政局、市金融辦,各縣市區政府、管委會)
八、強化考核評價機制
加強督促調度,及時分析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,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。加大考核力度,提高企業上市工作在全市綜合績效考核中的權重。對在推進企業上市工作中不作為、慢作為或出難題、設障礙,影響干擾企業上市進程的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,在全市范圍予以通報,并嚴肅追責。(責任單位:縣級以上政府、管委會,市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)
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0年4月2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