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排水管改道按老支書說的定,法官也說不違規,我們不吵了!”前不久,張家界永定區教字埡鎮桐木溪村王某與鄰居的排水糾紛,經“311+N+1”聯動力量介入,半天便化解,這是永定法院以特色品牌破解鄉土難題的生動縮影。
作為鄉村解紛“金鑰匙”,“311+N+1”機制以“司法所、派出所、律師事務所+基層法庭+鄉鎮綜治中心”為核心,吸納村兩委等“N”種鄉土力量,聚焦“1件糾紛實質化解”。從司法所摸訴求、派出所穩秩序、法庭釋《民法典》,到老支書用“遠親不如近鄰”疏導,實現法律與民俗同頻。近3年,永定區法院統籌該機制,對33個行政村拉網排查,621起矛盾訴前化解,其中95%在村級解決,涉訴“民轉刑”案件連續三年歸零,其中教字埡法庭獲評全省法院“楓橋式人民法庭”。
在守住“化解底線”的同時,永定區法院打造“荷花講堂”全域普法品牌,筑牢預防防線。該品牌打破“坐堂等訪”模式,創新“四進”普法(進集市、進學校、進企業、進家庭),借趕集日、節慶日、巡回審判靈活設點,推動法治教育從“單向輸出”變“雙向互動”。教字埡鎮借“荷花不爭塘”喻“相鄰權不越界”,茅巖河鎮在莓茶田間講“合同風險防范”,羅水鄉在土家“哭嫁”禮中傳“婚姻家庭法律”等知識。此外,以“助樂講和”四字訣架起干群連心橋,法官輔導留守兒童時融入防拐知識,巡回審判車進村莊當庭解土地糾紛,村民直呼“法治是看得見、用得上的生活準則”。今年以來,“荷花講堂”在12個鄉鎮開展87場活動,覆蓋2.3萬人次,“辦事找法”成群眾新風尚。
永定區法院院長楊斌表示:“‘311+N+1’機制解存量矛盾,‘荷花講堂’防增量糾紛,既為司法資源‘減負’,更讓法治精神扎根鄉土。未來我們將持續優化機制、豐富品牌內涵,以更優法治供給護航基層治理現代化,提升群眾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”
(文/田育才 李治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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