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11月5日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,為推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健康有序發展,我省近日印發《湖南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,并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在從業人員管理方面,《細則》明確取樣、見證及檢測等相關人員,須具備相應專業能力,檢測機構要定期組織技術培訓,嚴禁冒用、偽造簽章等行為。同時,建設或監理單位應授權見證人員,施工單位應任命取樣人員,并規范相關人員履職。
為防范檢測活動造假,強化全過程可追溯管理。除鼓勵視頻錄像全程記錄見證過程,還要求取樣、制樣、養護、送檢、檢測等環節可溯源,檢測機構收樣、室內檢測及試樣留置場所等區域應進行監控;在規范檢測報告方面,規定不得以分公司名義出具報告,工程實體檢測報告應附檢測現場必要的真實清晰圖片,并列出7項不得作為驗收依據的報告情形,其中包括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。
監督機制同步加強。《細則》要求加強對人員培訓質量、檢測合同等內容抽查,并強調加大監督抽測力度:對用于主體結構的鋼筋、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至少開展1次監督抽樣檢測;對房屋市政工程各主要施工階段應至少開展1次工程實體質量檢測(或功能性試驗)的現場監督或1次工程實體質量監督抽測。
此外,對于檢測機構跨市州承攬“建筑材料及構配件”“市政工程材料”檢測業務的,應在業務所在市州具有經資質核定的檢測場所。
(文/劉樂 曾瑋 盛越)

湘公網安備:43010302000524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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